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安排,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向各部门、各学院征集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修改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合《绥化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第二种)详细说明》(附件2)《绥化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附件3),并将修改意见填写在《自评报告修改意见汇总表》(附件4)。
2.上交要求:4月10日下午5点之前上交,文档以单位或部门名称命名,电子版发送到办公系统贾红邮箱。
3.学校预计下周召开自评报告征求意见二级学院反馈会和自评报告征求意见机关教辅部门反馈会,要求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及机关教辅部门负责人对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发言5分钟左右,请各位领导认证阅读自评报告,做好汇报准备。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绥化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第二种)详细说明
附件3:绥化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4:自评报告修改意见汇总表
绥化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