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安排,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向各部门、各学院征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修改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审阅《绥化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附件1),并将修改意见填写在《绥化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修改意见汇总表》(附件2)。
2.对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有无意见均需反馈。
3.请于4月27日上午下班前,将《绥化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修改意见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办公系统贾红邮箱,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送到汇文楼610室。
附件1:绥化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绥化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修改意见汇总表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