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教学管理在本科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全方位推进“以评促管”, 引导和推动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制定的质量标准,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学校拟对各二级教学单位进行教学管理水平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学校各二级教学单位。
二、评估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至12月10日各教学单位进行自评,准备评估支撑材料及汇报材料;2017年12月13日开始学校组织专家组深入二级教学单位进行实地评估考察。
三、评估组织
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高教研究和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教学督导组具体实施实地考察。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安排专人组织教师及管理人员认真准备支撑材料及数据,要求数据材料详实、真实。按照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质量标准的内容装盒待查。
五、具体评估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7年11月6日
绥化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水平评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