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
请按照《绥化学院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开展采集工作,各单位审核员、录入员请认真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指南》中包含第一部分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和第二部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请各单位与9月11日上午11点前把审核员、录入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到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贾红(jiahong)办公系统邮箱。
附件1:绥化学院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绥化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
附件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含3.0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4:批量导入模板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附件6: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附件详见内网相关通知。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