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在各相关单位的努力下已经完成初稿,但部分数据尚需要进一步完善,请相关单位组织人员进一步填写并核对数据。数据缺少或需要核对的部分,在初稿中已经明确了责任单位。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1、填写完成缺少的数据;
2、进一步核对已经填写的数据;
3、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支撑材料中的数据应保持一致性;
4、 请各项目牵头单位、要点自评撰写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自评报告;
5、 请特色项目承担部门进一步与相关单位密切沟通,完善特色项目;
6、根据审核评估要求,数据时间要求为:教学数据为三个学年(2015-2016、2016-2017、2017-2018);科研、图书、资金等要求三个自然年(2015、2016、2017);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要求为时点(2016年9月30日、2017年9月30日、2018年的时点待接到教育部评估中心通知后确定)
工作完成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因时间节点未到而需要补充的数据请标注清楚。所有修改请在自评报告原稿上直接进行,并用红字标示。修改稿请发送办公系统jiahong邮箱。
另:请各部门根据审核评估项目分解及自评报告支撑需要,准备支撑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自评报告初稿电子版已发到各相关部门领导办公系统邮箱。
评建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