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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和支撑数据的通知

时间:2018年01月12日来源: 发布人:贾红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及《绥化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关于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的通知》和《学校职能部门审核评估责任指标20171026日(新)》要求,请于201811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一、报送单位:

党委、院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统战部,工会,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对外交流合作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系

二、报送内容:

1、   各单位负责的自评报告电子版。

2、   各单位负责的支撑数据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整体自评报告以单位全称命名(例如《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自评报告》)报送

2、各单位各要点自评报告以审核要点名称命名(例如《2.1.1教师队伍的数量与结构》)报送

3、各单位整体支撑数据以单位全称命名(例如《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支撑数据》)报送

4、各单位各支撑数据以指标名称命名(例如《1.2.1.2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报送

5、每个要点自评报告的字数为1500字左右。

6、请下列各项目牵头部门同时提交本项目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字数不少于5000字。

审核项目

项目牵头部门

1、定位与目标

党委、院长办公室

2、师资队伍

人事处

3、教学资源

教务处

4、培养过程

教务处

5、学生发展

学生工作部(处)

6、质量保障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7、负责撰写学校自评报告中办学成就、特色项目方面的单位,要求内容字数不少于2000字。

8、支撑材料请各单位列出提交清单。

9、各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合格后再行提交。

四、报送方式:

1、   所有自评报告均以电子版方式发送办公系统jiahong邮箱。

2、   支撑数据电子版发送办公系统jiahong邮箱。纸质版报送汇文楼619室。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提交时间,以免影响学校审核评估下一步工作安排。

 

 

 

 

 

评建办公室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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